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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小客车指标遭遇法院强执 历经“三程序”终停止执行

2020-12-14 17: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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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由于一些大城市实行车辆限行,借名小客车指标现象层出不穷,很多人不假思索地将自己的小客车登记在有小客车指标却暂时无使用车辆需要的人名下,以此获得心怡的牌照,这看似双赢的行为背后是否会给车辆所有人带来法律上的责任和风险呢?特别是车辆所有人的车辆遭遇法院强制执行时怎么办?本文将结合笔者亲自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将自有车辆借用他人小客车指标,而该车辆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被法院查封,车辆所有人艰难维权而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诉讼途径与大家一起分享、交流。

一、案例事实及处理情况

     (一)案例事实

2015年5月,楼某购买了一辆起亚牌小型客车上了沪C牌照,同时,楼某每月在网上参与浙A牌照摇号,但是,久久未摇中,这时机会来了,同村村民小飞空出了浙A小客车指标,于是,经过小飞同意,楼某于2016年3月将自有小客车过户到其小飞的名下。车牌由沪C变为浙A,这下在杭州主城出行方便多了,正在楼某高兴之时,不料小飞由于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成了被执行人,楼某所有的起亚牌小汽车因为登记在小飞名下而被法院查封,2016年11月小飞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浙A起亚牌小客车。

楼某当然不服,浙A牌照才用几个月,自己的车子还有可能不保,十几万元的车子不能就这样帮别人抵了债,于是,楼某委托笔者代为维权。在诉讼期间,楼某向法院提交了如下证据材料:1、《车辆指标借用协议》;2、楼某购车合同、发票;3、楼某的《机动车登记证书》;4、车辆由楼某投保、保险费由楼某缴纳的凭证;5、《车辆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赔偿款、维修费均由楼某支付的凭证;6、车辆保养记录、保养费缴纳凭证。7、驾驶员为楼某的监控录像及照片。

(二)案件处理情况

 1、 提起执行异议申请

首先,笔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楼某作为案外人向管辖法院提交了书面的执行异议,2017年2月法院执行局简单地以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权利外观判断权属为由裁定驳回了楼某的执行异议。

    2、启动执行异议之诉

   楼某不服执行异议裁定,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纸状书将小飞的债权人告到了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案涉小客车登记在所有人小飞名下,且楼某明知自己不符合杭州市购车资格仍与小飞签订协议,违反了机动车登记的规定,不应受法律的保护。

  3、二审改判获胜诉判决

楼某对一审判决不服遂提起了上诉。上诉理由有:1、一审法院机械地采用登记主义,违反了《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机动车买卖实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上诉人从未将机动车交付给第三人(即被执行人)使用。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楼某不具有杭州市购车资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只要是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即具有申请增量指标资格,上诉人是杭州户籍且持有驾驶证多年,具有申请杭州市增量指标资格,只是浙A车牌放号有限,摇号一直未中。3、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如果机动车登记名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应以实际所有人为车主。依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4、上诉人有新证据需要提交。上诉人一直占有、使用车辆,上诉人于2016年6月16日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责任,该事故由上诉人造成并全程处理,产生车辆维修费30000余元,费用亦由上诉人承担。5、一审法院适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杭政办〔2015〕2号文件作为判案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经过多次博弈,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二审法院认为交付是车辆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由于案涉小客车在办理过户登记后仍由楼某继续占有、使用,并未交付给小飞,车辆的实际权利人并未变化,所有权未转移。据此,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确定案涉车辆为楼某所有,停止对小客车的强制执行,解除了对该小客车的查封。

             二、借用小客车指标机动车所有权的确认

笔者结合多年的诉讼经验,认为现实生活中借用购车指标主要涉及三个焦点问题:第一,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用购车指标的法律关系;二、涉诉车辆的实际出资人;三、违反了政策性规定借用小客车指标机动车所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用小客车指标的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三人”因此交付是车辆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

本案中楼某与小飞签订了《车辆指标借用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且双方一直按该协议履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