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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虽散,父爱母爱不散

2021-09-16 1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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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林先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陈女士曾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后因身体原因在家休养。夫妻俩都是本地人,婚后共同生育一女。

婚后,林先生为家庭辛勤工作,但双方经常性因一些生活琐事与其吵架。另外,陈女士的长辈曾去到林先生工作单位寻求林先生领导帮助,但林先生觉得这种行为对他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困扰。双方因对彼此失望而分房睡觉且三餐分开,直接导致家庭氛围变差。林先生认为陈女士不理解、不体谅他,在持续半年多以后,最终决定离婚。

【调解过程】

调解员刚接触到两人的时候,林先生的离婚意愿较为强烈,但陈女士明确表示不想离婚。最主要的是,双方对女儿的态度都特别好,即使在调解时吵的不可开交,两人一提到女儿也会缓和不少。调解员知道,女儿会是两人和好的关键,故决定先往和解的方向进行调解。

陈女士性格会有点急躁,提到一些双方争议事项时会立即反驳并指出林先生的不当之处。也恰恰因为这种情况,林先生的态度逐渐变得不耐烦,表示没有和好的必要。无奈之下,调解员开始背对背调解。调解员告诉陈女士,挽回夫妻感情自然不能事事指责,在这段感情中,陈女士确实也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前段时间身体状况也不太好,但现在不是为了争个是非对错、付出多少,是为了以后两人能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养育女儿。陈女士低头深思片刻,哽咽地说:“还是不想离婚的,但是……。”沟通过后,陈女士也愿意尽可能少吵架,尽量改变自己一些做事的风格。

针对陈女士的改变,调解员与林先生聊了聊,林先生说:“我不会再给她机会了,她不会改的,我已经失望了。谢谢你们,我走诉讼程序吧。”……调解似乎走向了失败,调解员决定尝试改变方向。再次与陈女士沟通。陈女士听到林先生的态度,先是一通抱怨,再冷静下来,叹气道:“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没用了,感情是双方的,他对我没感情了。你们帮帮我,我可以离婚,但女儿能不能由我来抚养,由他承担抚养费。”调解员点点头,进而再针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调解。其实陈女士最了解夫妻俩的情况,只是为了女儿能更好地生活,坚持不肯离婚。

根据这些情况,调解员认为家庭氛围极差只会给孩子带来更不好的影响。在一段婚姻中,一方坚持离婚的,很难继续维持。陈女士能直面两人的感情,为孩子作出谋划,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最好的爱。调解员在后续和林先生的沟通过程中,林先生知道女儿跟着妈妈生活会更好,但陈女士的娘家离女儿学校较远,收入来源不太稳定,近期的身体也不太好。林先生和父亲联系了一下,同意先给母女二人租个房子,租到女儿的学校附近;抚养费30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承担一半。陈女士起初希望林先生可以承担60%,但林先生表示只要是女儿确实需要的开支,即使更高的支出他也愿意,但调解协议还是希望能按一半,毕竟孩子还小,暂时不需要那么多的开销。几般周折,最终按照林先生的方案确定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几个月以后,调解员得到消息:他们已经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认为:家庭的根本是夫妻的感情羁绊,家庭会因为感情问题而散,但父母对子女的亲情永远不会消散! 

调解员:张鑫瑜律师